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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23年教职工集中体检的通知
    发布者:初审:李海杨;复审:马跃霞;终审:申晨霞 来源:  日期:2023-05-17 16:02:54

    全体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:

    根据学院《教职工健康体检办法(试行)》(晋机电院[2021]55号)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教职工体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体检对象及标准

    (一)体检人员:在编在职教职工编外合同制职工离退休人员

    (二)体检费标准:按年龄段划分分别为:35周岁以下400元/人;35周岁(含)到45周岁800元/人;45周岁(含)以上1600/人;临时合同制职工体检经费统一为400元/人。女职工妇科专项体检合并一起进行,其体检经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/人。(具体详见附件)

    二、体检项目

    (一)教职工必查项目

    1.肝功

    2.胸部正位片(每两年一次或选择螺旋CT)

    3.尿液分析。

    (二)其余体检项目可根据各自标准和身体状况自行确定。

    三、体检时间及安排

    (一)时间

  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到1030日为止。在职教职工由工会负责通知,离退休人员由人事部通知安排。

    (二)安排

    教职工可根据各自情况和济医院、和平医院、市人民医院、市妇幼、市二院、市中医院六家三甲医院中选择。可采用各医院提供的套餐,也可自行选择检查项目,费用按学院与有关医院协商的折扣价执行。  

    四、其它要求

    (一)学院划拨的体检经费只能用于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、离退休职工本人进行体检。

    (二)为保护教职工隐私权,体检报告(结果)由个人到医院领取并保管。

    (三)体检费用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
    (四)体检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按学院提供的统一名单到有关医院按标准进行检查,费用由学院统一结算。





    工会     人事处

    202376


    12023年教职工体检人员名单及标准

    2:各医院套餐项目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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