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:
根据学院《教职工健康体检办法(试行)》(晋机电院[2021]55号)精神和要求,为做好2023年教职工体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对象及标准
(一)体检人员:在编在职教职工,编外合同制职工,离退休人员。
(二)体检费标准:按年龄段划分分别为:35周岁以下400元/人;35周岁(含)到45周岁800元/人;45周岁(含)以上1600元/人;临时合同制职工体检经费统一为400元/人。女职工妇科专项体检合并一起进行,其体检经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/人。(具体详见附件)
二、体检项目
(一)教职工必查项目
1.肝功;
2.胸部正位片(每两年一次或选择螺旋CT);
3.尿液分析。
(二)其余体检项目可根据各自标准和身体状况自行确定。
三、体检时间及安排
(一)时间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到10月30日为止。在职教职工由工会负责通知,离退休人员由人事部通知安排。
(二)安排
教职工可根据各自情况在和济医院、和平医院、市人民医院、市妇幼、市二院、市中医院六家三甲医院中选择。可采用各医院提供的套餐,也可自行选择检查项目,费用按学院与有关医院协商的折扣价执行。
四、其它要求
(一)学院划拨的体检经费只能用于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、离退休职工本人进行体检。
(二)为保护教职工隐私权,体检报告(结果)由个人到医院领取并保管。
(三)体检费用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(四)体检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按学院提供的统一名单到有关医院按标准进行检查,费用由学院统一结算。
工会 人事处
2023年7月6日
附1:2023年教职工体检人员名单及标准
附2:各医院套餐项目